年份 年平均工资(元) 月平均工资(元)
2023 141133 11761
2022 135567 11297
2021 127535 10628
2020 112886 9407
2019 106168 8847
2018 94258 7855

注:1.根据《北京统计年鉴》,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人均劳动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交通补贴、洗理费、书报费、旅游费、过节费、伙食补助、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水电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由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仅用于核定北京市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